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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华律师事务所为中国国航就国泰航空390亿港元资本重组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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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1 14: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欧华律师事务所向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国航”)就其参与位于香港的航空公司国泰航空有限公司(简称“国泰航空”)390亿港元资本重组计划(简称“资本重组计划”)提供法律咨询。

本次资本重组计划由主要股东太古与中国国航牵头,并由香港特区政府参与,旨在帮助国泰航空应对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引发的危机,为未来业务增长做好充分准备。
作为资本重组计划的一部分, 国泰航空将按照每持有十一(11)股现有股份获配发七(7)股供股股份之基准进行供股,认购价为每股供股股份4.68港元,而中国国航已不可撤销地承诺,其将以认购价承购所有根据国泰供股其各自有权认购的国泰供股股份。如国泰供股获落实,预计中国国航相关附属公司将承购750,756,342股国泰供股股份,总代价预计为约35.14亿港元。
中国国航于中国注册成立,其H股于香港和伦敦交易所上市,其A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国航的主要业务活动为航空客运、货运和航空相关服务。中国国航的母公司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乃中国国务院下属的一家国有企业,其主要从事管理其国有资产及其在各投资企业持有的股权、飞机租赁及航空设备维护等业务。
欧华律师事务所中国联席管理合伙人陈承元 (Roy Chan)表示:“能够在紧迫的时间内,为我们的长期客户中国国航就又一个成功交易提供法律咨询,我们深感自豪。中国国航是航空业的领军企业,我们期待为中国国航未来进一步业务扩张提供帮助。”

欧华律师事务所大中华区资本市场合规业务负责人刘江( Vivian Liu)领导欧华团队为中国国航提供本次法律服务。刘江由新加坡办公室公司业务合伙人李菲立(Philip Lee)提供协助。北京代表处唐磬(Qing Tang)和邹枫(Ivy Zou)、新加坡办公室陈美心(Chan Mei Sum)以及香港办公室马隽宁(Justin Ma)和李嘉浩(Dennis Li)为本项目提供支持。




团队负责人

Roy Chan 陈承元

亚洲高级合伙人

中国联席管理合伙人

Roy.chan@dlapiper.com

Vivian Liu  刘江

大中华区资本市场合规业务负责人北京

vivian.liu@dlapiper.com


Philip Lee 李菲立

合伙人,新加坡

philip.lee@dlapiper.com

关于欧华

欧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性律师事务所,办事处遍布美洲、亚太、 欧洲、中东及非洲40多个国家,能够协助客户满足他们在全世界任何地方的法律服务需求。


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欧华的详细情况,请访问我们的网站:www.dlapip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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