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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两男子聚会喝酒后,各自驾车回家,在同一地点被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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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2 09: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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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可以增进朋友间的感情,然而,在酒精的作用下,有些人胆大妄为,醉酒驾车,最终不免身陷囹圄,后悔终生。

最近乌海交警支队国道大队就查获了这么一对“好兄弟”,他们晚上一起聚会喝酒,一起驾车回家,然后在同一地点被交警查获。


1

当晚,国道大队在辖区机场路设置检查点,约23时29分,一辆小型汽车驶入检查点,通过现场检测,驾驶员荣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7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2

正当民警对荣某某进行处置时,另外一辆小型汽车驶入检查点,经检测,驾驶员王某某同样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6mg/100ml。


被查获的驾驶员荣某某、王某某竟然在现场聊起了天,民警询问二人是否认识,二人说不但认识,还是朋友,而且当晚就是两人一起喝的酒,喝完酒后各自驾驶私家车回家,没想到在同一地点被交警查获。


民警带荣某某、王某某到医院采取了血样,后经送检,荣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7.53mg/100ml,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0.17mg/100ml,二人均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说起醉驾被查获,二人都十分后悔,本来好朋友一起聚餐是一件高兴的事,可就是因为对法律缺乏敬畏,才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醉酒驾车,给自己的人生背上一个永远的污点。

目前荣某某、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已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等待二人的是法律的审判。

内容来源:乌海交警、乌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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