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慢享
猜你喜欢
旅行常客论坛

禁止在此垂钓,大连最新通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1-21 14: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18日,大连市城市管理局、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联合下发《关于禁止在星海湾大桥垂钓等行为的通告》,自2022年11月18日起,严禁在星海湾大桥进行垂钓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行为。


关于禁止在星海湾大桥

垂钓等行为的通告

为全面加强星海湾大桥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星海湾大桥设施完好、环境卫生、行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大连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大连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2022年11月18日起,严禁在星海湾大桥进行垂钓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人员严禁在大桥从事垂钓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或未经许可的非交通活动,严禁在公路桥梁路段违法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及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


二、对于一个月内同一当事人因在星海湾大桥违法停放车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超过3次的(含3次),当事人违法信息将通过媒体曝光。


三、严禁损坏或擅自占用桥梁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在桥面进行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残渣及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行为。发现上述行为执法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四、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在桥面进行垂钓、乱停乱放交通工具,并配合执法部门做好监督。举报电话:66865540。


大连市城市管理局

大连市公安局

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8日


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编辑制作

文字:毕重伟

资料:大连市城市管理局

编辑:姜赟

校对:鞠传强 孟颖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高忠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