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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宣传“99元睡大厅”为何被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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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6 18: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浙江台州市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家名叫比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酒店开出了10万元的罚单。这一判决源于该酒店的虚假宣传活动,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


配图与本文无关


今年“五一”长假前夕,比喔酒店为了吸引更多的流量和提高关注度,推出了一项名为“99元睡大厅”的住宿服务项目,声称只需99元,就能在大厅躺在0.8米的沙发床上过夜,吸引了众多网友的眼球,迅速成为热门话题。然而,这个看似诱人的服务项目,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查下,被揭示出其虚假宣传和不合法的本质,最终导致了高额罚款。



理论上来说,酒店推出“99元睡大厅”服务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毕竟,长假期间,旅游潮涌,酒店客房紧俏,而一些酒店为了满足节假日的需求,将大厅空间改造成“沙发大床”供顾客使用,价格相对便宜,符合节俭游客的需求。从需求角度看,双方自愿交易,似乎没有什么问题。


然而,事实远不如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首先,根据酒店客房管理的相关规定,酒店经营者不得随意将非经营用途的空间出售给消费者,住宿空间必须满足相关的安全和卫生标准。实际上,尽管比喔酒店附赠了一份“双人夜宵小吃”,但他们只提供了一张0.8米的沙发床,无法改变大厅不适宜作为住宿空间的事实,住宿环境的卫生状况也难以保障。


此外,是否能够为住宿者提供足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酒店方的能力也存在不确定性。尽管如此,比喔酒店却在宣传中将其描述为“1张0.8米沙发床,99元1晚”,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



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也显示,比喔酒店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在网络上吸引流量,以提高酒店的知名度,从而增加客源,这显然是涉嫌违法的行为。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包含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必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经营者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以及不得通过虚假交易等方式协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全面,不得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


显然,比喔酒店的“99元睡大厅”宣传项目,缺乏充分的说明,存在误导消费者和不正当竞争的倾向。根据相关法规,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进行了合理处罚。这一决定不仅向社会交代了一个明确的态度,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这起案件提醒经营者,虽然经营创新和追求利润是合法的,但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合规操作,不能为了流量和短期利益而违法行为,否则将付出巨大代价,得不偿失。同时,这也是对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护,让他们在市场中享有更多的安全和信任。比喔酒店事件的揭示,是消费者维权的一次胜利,也为整个社会传递了一个强烈的法治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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