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1.1自驾游集结赛
在不封闭的公共道路上遵照国家交通法规,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不以竞速为目的的汽车比赛。在集结赛过程中,允许车辆编队行驶,也可间隔发车,但最大发车间隔不大于2分钟。可以使用路书、时间卡和地图,允许设置附加的趣味比赛和定速比赛。每部赛车在赛前都将给予100分的基础分,比赛中根据规则扣分。最终比赛成绩以分数计算,分数高者列前。
1.2重组
为了使比赛组织紧凑,组委会可以安排在两个时间控制点之间设置重组,每部赛车重组的时间可能不一致。
1.3赛事公告
对比赛规则的各项修改和补充均以公告形式发布,并与竞赛规则具有同等效力,比赛期间公告须经赛事仲裁批准。
1.4时间卡
用于记录赛车通过各时间控制点的时间,比赛期间时间卡由赛员保管,任何涂改或丢失都将会被给予处罚。
1.5路书
为赛员提供比赛线路、封闭停车场示意图及比赛时间等有关的赛事资料。
1.6车组
报名参赛的每辆赛车应至少由驾驶员和领航员组成,称为车组。
2.1车速限制
整个比赛期间参赛车辆都要遵守交通法规,除趣味比赛外车辆都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规定的车速行驶。组委会安排赛程时要根据交通状况给定目标时间,要留有充分余地。
2.2路书、时间卡
赛员在赛前将收到组织者提供的路书,赛员在发车前将收到时间卡。比赛将按照路书和时间卡规定的路线及时间进行,违者将被给予处罚。
2.3维修
比赛过程中允许赛员、本队维修人员维修赛车,组委会也可统一安排维修,比赛中不允许外力帮助。
2.4比赛过程中安全主管须与裁判保持通讯联络,至少安排一部配备医疗人员的后勤保障车。
3、比赛
3.1总发车和每阶段的发车顺序由组委会规定,原则上按照牌号顺序发车。
3.2时间卡的使用
3.2.1在总发车前,裁判将发给每部赛车1个时间卡,该卡注明每两个时间控制点允许的行驶时间。赛手在依次抵达每个时间控制点时应交出时间卡由裁判登记时间,在控制点交验时间卡并保证记时准确是车组成员的责任。
3.2.2除现场裁判的修改或补充外,任何涂改时间卡者将被给予处罚。
3.2.3缺少控制点的登记时间或抵达总终点后未交验时间卡者将被给予处罚。
3.2.4如因车组成员的失误造成无法记录时间将按照以下处罚:
(1)在发车点罚10分。
(2)在终点罚5分。
3.3车组成员在赛前将收到路书,内容包括应遵循的日程、行驶路线和时间等细节,违者将被罚10分。
3.4发车
3.4.1发车的具体时间将在每部赛车的时间卡上写明,在总发车和每阶段发车时,赛车每迟到1分钟扣罚1分,迟到15分钟以上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3.4.2组织者在比赛总发车前将确定一个发车区,车组成员应根据所要求的时间将赛车停放在发车区。
3.5维修
3.5.1比赛过程中的维修要选择在安全地带进行,并须及时通知赛事组委会。
3.6控制区总规定
3.6.1使用国际汽车运动联合会标准时间控制点和通过控制点的指示牌,可以简化。
3.6.2赛车在所有控制区严禁逆行和从规定的入口以外的方向进入控制区,违者将被给予处罚。
3.6.3在控制点登记是车组成员的责任,允许与控制点裁判核对时间。
3.6.4控制点应在预定第1部赛车抵达前30分钟准备完毕,在预定最后1部赛车抵达时间加10分钟关闭。
3.7报到
3.7.1报到车辆通过控制区标志时报到程序即告开始,只有当车组成员驾驶赛车进入控制区并停靠在控制点时,方可在时间卡上记录时间或登记盖章,允许领航员下车先进入控制区。
3.7.2记录时间为车组成员将时间卡交给在岗裁判时的时间,时间记录到分钟。
3.7.3报到时间从**分00秒至**分59秒都为准时报到。
3.7.4如目标报到时间与实际报到时间有差距,处罚如下:
(1)晚报到——每分钟罚1分,但每次累计最多罚10分,即晚报到10分以上同样罚10分。如报到时裁判已经下岗,到赛事主管处报到。
(2)早报到——每分钟罚2分。
3.7.5在通过控制点裁判将在时间卡上登记盖章,并记录时间。
3.8成绩评定
3.8.1集结赛总成绩评定设置名次。
本次比赛设立3个奖项,总积分排位列前3名的赛员获得比赛名次,完成全程比赛的赛员均获得比赛奖牌。
3.8.2罚分标准及计分办法:
(1)以“0.100”秒-“000”秒为一分钟单位时间。积分相同时,以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以慢者积分名次列前,仍相等,则计算全阶段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计算第二次最高积分,以此类推。
(2)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发车点的车队,预定发车次序调整到最末,检录每迟到一分钟,扣一分,超时到15分钟以上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比赛过程中选手未按指定路书顺序到达或放弃PC点和强制通过点的,若顺序错误,漏点或脱离规定的比赛路线,则罚扣10分。
(4)参赛车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终点,每提前1分钟内扣1分,2分钟内扣2分,以此类推。
(5)参赛车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到达终点,每提前1分钟内扣1分,2分钟内扣2分,以此类推。
(6)比赛途中,赛车在不封闭的道路上要按照交通法规安全行驶,违反一次交通法规扣10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7)参赛车辆不能在比赛路段中停车等候(除强制休息点外),违规者扣10分。
(8)参赛车在行驶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组委会认定)而造成晚到者不扣分。
(9)赛车未能按规定时间到达终点,终点检录已关闭,比赛成绩无效。
(10)在终点未减速停车及终点(危及安全)的,比赛成绩无效。
(11)在比赛终点区间,发生撞击场地设施及交通事故者,比赛成绩无效。
(12)参赛车手在比赛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参赛人员防控
1.健康绿码
参赛车手报名时需提交电子健康绿码截图作为报名附件,经查实为“绿码”后方可报名参赛。对于未出具报名前7天内健康码及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前14日内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与从高风险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赛;
2.车队参赛前需提交健康证明“承诺书”,明确责任人、紧急联系人。保证参赛人员身体健康(近14天无前往高风险地区的行程),保证遵守赛场纪律和防控要求,不隐瞒任何发热、咳嗽等疫情症状。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
3.官员、嘉宾、参赛选手、记着、裁判和工作人员入场时需要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操作方法:微信公众号搜索:国务院客户端-中国政府网-疫情服务-疫情防控行程卡-输入手机号码查询);行程卡非绿色者、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者入境人员不得参加此次锦标赛。
4.参赛人员需全程做好自我防护,服从、配合疫情流行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
5.官员、裁判、工作人员及媒体防控
对参与比赛工作的上述所有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不同的工作人员群体,须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人,负责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行沟通。
(1)上述比赛工作人员,应保证在比赛期间每天接受两次体温检测,体温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
(2)上述比赛工作人员,如需乘坐飞机、火车等长途交通工具前往、离开赛区,旅行途中须佩戴口罩,应尽可能避免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同时,应妥善保管个人购票信息。
(3)上述比赛工作人员,原则上比赛期间均应入住指定酒店,统一住宿,统一就餐,统一出行。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交申请。
(4)上述比赛工作人员从比赛开始前至比赛结束期间在比赛室内均须佩戴口罩。
(5)上述比赛工作人员在酒店就餐时,如条件允许,应采用自助餐方式,尽可能分散就餐。
(6)上述比赛工作人员,日常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尽量避免触摸公共场所可能被高频触摸的物体和部位,注意室内通风。